內容包含:
  一.留學資格應準備文件
  在留期間更新手續
  三.特定簽證應注意事項
  四.在留期間更新必備條件
  五.外國人登錄証明書事項
  六.在日留學相關機構總覽

日本留學生在留資格等事項

全世界只日本分就學簽證.留學簽證

*自2010年7月起為簡化作業,”就學簽證”改為 ”留學簽證”

 以下資料僅供參考:

在 留更新簽證 進入日本的日本語學校學習的學生,依各日本語學校不同入境時將分別得到:「半年 就學簽證」、「一年就學簽證」、「一年留學簽證」、的在留資格。在留期間通常為 半年、一年,期滿後可以更新,以學習日本語為目的者最長可獲得 2 年的滯留日本的 時間。經入國管理局同意,通常日本語學校是可以為學生代辦延長或再入境簽證的申 請手續;因此,寒暑假短期回國時需辦理再入境許可手續,對於一年以上在籍者的在 留期間,需辦簽證延長更新的申請手續。日本語學習終了後,進入大學、大學院專門 學校的學生,可以在日本國內將在留資格由「就學」變更為「留學」。

  一般在日本就讀專門學校、專修學校、短期大學及大學以上的學校外國學生,即可取得留學生資格,另外文部科學省指定的 19 所日本語教育機構,被認定為實施 ” 留學 生進學準備教育課程 ” ,也可取得留學資格。在留期間 1 年至 2 年....

 

*(全文介紹,請下載下列檔案)*

附件下載
  日本留學生在留資格等事項 54 K  2006-09-08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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